自2021年8月4日起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相关调整

发表时间: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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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发布之日起,扬州市下列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1、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京杭社区运河东郡3期;

2、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杉湾花园社区杉湾花园4期;

3、扬州市广陵区广陵经济开发区翠月嘉苑社区翠月花园小区;

4、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何园社区丁家湾如来柱(巷)8号;

5、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新盛社区和美第小区;

6、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卜桥社区农科所宿舍16庄台;

7、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泰安社区新万福路88号。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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