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
内蒙古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7月7日17时,网上审核7月4日10时-7月9日12时,缴费时间7月4日10时-7月9日24时,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人员信息注册工作。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10时-7月7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7月4日10时-7月9日12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4日10时-7月9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8日-9月13日;
(五)考试时间:9月13日。
考生报名首次填报信息时间不得晚于7月7日17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于7月9日12时前根据审核机构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学习形式,可以按已取得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上述毕业学历的,没有报考资格。
(五)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七)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2024届及以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师范生是否符合国家免试认定条件,须咨询所在就读学校。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处于禁考期内或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登录。考生进入报名网站首页的考生服务栏目→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省份“内蒙古”,仔细阅读我区笔试报名公告,按要求完成报名。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7月1日。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设置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需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前先接收短信验证。完成注册后,须阅读“特别提示”,点击“确定”视为签署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发现违纪作弊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
2.填报信息。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
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写全称并准确无误,可先点击查询院校代码,按照查询后的规范院校名称填写。报名系统“在校生”选项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区内高校在校生务必按照附件1所列高校代码和名称准确填写,在不同校区就读的在校生按照所在校区对应的高校代码填写。如高校代码填写不准确,或非在校生误选择为在校生,会影响编排考场,从而导致设考区的高校在校生无法在本校参加考试,或非在校生编排到高校考区。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等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上传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证件照(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无遮挡),不得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特别提醒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只用于考试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不是认定教师资格证上的照片,请勿修图美颜);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建议使用工具软件,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
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填报,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选择考区和报考学科。本次考试设置12个盟市考区和14个高校考区(见附件2)。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高校考区仅接受本校在校生报名,社会考生不得选择高校考区;校外实习的在校生可选择在实习地盟市考区就近报考。考生须仔细确认本次所报科目,并须一次性勾选。提交信息后,考生报考状态变更为“待审核”。考生报考有关信息在审核前均可以自行修改。
4.考区审核。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区审核时间7月4日-7月9日12时。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要求,报名审核时须对接公安部户籍数据库进行个人信息核验,核验项目包括考生身份证号、姓名、照片。报考资格由考区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各考区负责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学历层次是否符合报考学段要求。审核通过的考生状态变更为“待支付”。考生要及时关注并登录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如审核不通过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同时应在网站及时查询审核结果(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未通过原因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最终提交时间不得晚于7月9日12时。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审核未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见附件2)。
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具体可查询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发布的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核实审核结果并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每科次70元。网上缴费时间:7月4日-7月9日24时。缴费后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完成缴费考生的状态变更为“报名成功(已缴费)”。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得再修改考生报考信息,含考区和考试科目等所有信息。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8日-9月13日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具体科目见附件3。
(三)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参加对应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面试;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四)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以上四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302)”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见附件3。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成绩查询。预计11月7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严禁替代报名。考生本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替代报名造成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密码重置。报名系统提供手机短信获取密码功能。如收不到短信,请拨打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四)复习备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等资料。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
(五)信息变更处理。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须于2025年9月22日-26日将书面变更申请等材料报送至户籍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要求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答考生问》)。
(六)考前至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及时、持续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和各考区发布的信息。
(七)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相关问题考生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问题请拨打各考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代码和名称
序号 |
代码 |
高校名称 |
校区名称 |
1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
2 |
10127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
3 |
10128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
4 |
10129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5 |
10132 |
内蒙古医科大学 |
|
6 |
10135A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盛乐校区 |
7 |
10135B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赛罕校区 |
8 |
10136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
9 |
10138 |
赤峰学院 |
|
10 |
10139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
11 |
10819 |
呼伦贝尔学院 |
|
12 |
10871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13 |
11427 |
集宁师范学院 |
|
14 |
11429 |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
|
15 |
11631 |
河套学院 |
|
16 |
11709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
|
17 |
12057 |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
|
18 |
12443 |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
|
19 |
12670 |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
|
20 |
12671 |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
21 |
12673 |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22 |
12674 |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
23 |
12675 |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
|
24 |
12676 |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
|
25 |
12677 |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
|
26 |
12797 |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
|
27 |
12894 |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
|
28 |
13699 |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
|
29 |
13740 |
通辽职业学院 |
|
30 |
13741 |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 |
|
31 |
13824 |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32 |
13864 |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
|
33 |
13915 |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
|
34 |
14048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
|
35 |
14049 |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
|
36 |
14187 |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
37 |
14199 |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
|
38 |
14205 |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
|
39 |
14219 |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40 |
14248 |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
|
41 |
14283 |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
|
42 |
14285 |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
|
43 |
14337 |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
|
44 |
14338 |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45 |
14339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
|
46 |
14387 |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
|
47 |
14463 |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48 |
14501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
|
49 |
14531 |
内蒙古艺术学院 |
|
50 |
14532 |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
|
51 |
14539 |
扎兰屯职业学院 |
|
52 |
14699 |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
53 |
18127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
|
54 |
19127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
|
附件2
各考区联系电话
(一)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盟市招生考试机构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号 |
0471-3390486 |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包头市青山区呼德木林大街28号 |
0472-5154401/5102131 |
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25-6号 |
0473-2010729 0473-3018126 |
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
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
0476-8330204 |
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31号工会大厦14层) |
0475-8212578 |
鄂尔多斯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体大厦9楼 |
0477-8598841 |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新区安达大街8号 |
0470-8235923 |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教育大厦(东门)二楼 |
0478-7909952 |
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乌兰察布市新区格根西街20号教育局大楼 |
0474-8322364 |
兴安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 |
0482-8516703 |
锡林郭勒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11号劳动保障大厦515室 |
0479-8269111 |
阿拉善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南路教育服务楼(实验二小大门北侧) |
0483-8342093 |
(二)高校考区联系电话(仅限本校在读考生咨询)
高校考区 |
联系电话 |
内蒙古大学 |
0471-4993164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3947102178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0471-6577292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0471-4306091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0471-5300128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
0471-6585257,5983449 |
内蒙古艺术学院 |
0471-4978356,3964244 |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
0471-3693416,15047860475 |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
18586217735 18047187996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0472-2122066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
0472-6193468 ,18698413730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0475-8353673,18904757082 |
呼伦贝尔学院 |
0470-3103077,18347092472 |
赤峰学院 |
0476-8300152 |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 代码 |
备注 |
(一) |
幼儿园 |
|
|
1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1 |
|
2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02 |
|
(二) |
小学 |
|
|
1 |
综合素质(小学) |
201 |
|
2 |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
201A |
|
3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202 |
|
4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202A |
|
(三) |
初中 |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8 |
|
11 |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5 |
|
18 |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6 |
|
19 |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7 |
|
(四) |
高中 |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8 |
|
11 |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5 |
|
18 |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近年考生报名期间咨询的问题,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整理了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问题,建议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
一、报考条件
1.报考各学段的学历条件是什么?
答: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中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包含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初级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职(包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职(包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哪些学习形式的考生可以报考?
答:教师资格报名系统“学习形式”选项有:普通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以及其他。
“普通全日制”是通过全国普通高考、专升本、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学习形式。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在报名系统“是否在校生”一项选择“是”,“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并按照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如:本科在读选择“本科”)。“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规范填写院校全称。
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学习形式,可以按已取得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是否在校生”选项中选择“否”;尚未取得上述毕业学历的,没有报考资格。
3.研究生新生/本科第二学位新生/专升本本科段新生,尚未开学或开学刚报到,可以报名吗?
答:可以。研究生新生/本科第二学位新生/专升本本科段新生,如在报名期间尚未建立学籍,报名时可以以非在校生身份,按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也可以以在校生身份,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4.师范生可以免考吗?
答:是否符合国家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师范生,须咨询所就读学校。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非师范生可以报考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目前为止没有不允许非师范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
二、报名相关问题
1.报名容易出现哪些问题?
答:一是设考区的区内高校在校生错误填写“毕业/在读学校代码”,导致高校考区无法为这部分在校考生在本校编排考场。考生须在报名系统该选项右侧“点击查询学校代码”仔细查找代码,不可无故填写00000;还有部分考生错误使用全角字符输入院校代码,或在院校代码处输入空格字符和“.”。
二是非在校生填写成在校生,高校考区报名审核时将校验学籍库,审核将不予通过。
三是设置分校区的高校在校生,一定按所在校区对应的高校代码填写,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为例,在盛乐校区就读的考生填写代码10135A,在赛罕校区就读的考生填写代码10135B。
四是“毕业/在读学校名称”填写不准确,如果不确定院校名称,可先点击查询院校代码,再按查询后的规范院校名称填写。
综上,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院校名称和代码,区内高校在校生务必按照报名公告附件1所列高校代码和名称准确填写,在不同校区就读的在校生按照所在校区对应的高校代码填写。
2.在浏览器输入报名网站网址后,提示“找不到此页面”等无法登录报名网站,怎么办?
答:检查或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IE兼容模式”进行报名。如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为避免信息错误,一次只登录一个人的账号,报名结束关闭浏览器后再登录下一个人的账号进行报名。虽然可以使用同一台电脑,但不得代替他人报名或由他人代替报名。
3.报名有哪些流程?
答:阅读公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阅读并同意诚信考试承诺→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区、报考类别、报考科目→提交报名→资格审核→网上交费→报名成功。
本次注册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1日。
4.报名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答:“提交报名”后,考生可随时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如审核未通过,须回到步骤“填报个人信息”按审核提示正确填写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直至报名信息被审核通过(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或反复提交报名信息);如审核通过,须进行网上交费才能报名成功。临近审核截止时间仍为“待审核”状态的,或入学年份与学制不符等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考生认为有必要与考区审核人员进行说明的,建议考生向考区咨询,避免反复提交。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考生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5.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怎么办?
答:如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分2种情况处理:
(1)本次报名期间已经在内蒙古注册。考生直接选择“内蒙古”端登录报名。如忘记密码,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等方式自助找回。
(2)如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且无法自助找回密码(有可能是考生的身份证号码被他人盗用注册,或者在同一台电脑与多名考生进行注册,造成信息混乱),须联系考区解决。
6.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想再次报考教师资格考试,还需报考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科目吗?
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无论考生是否已参加过面试或是否认定过教师资格并获得教师资格证,只要笔试合格成绩仍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7.考生上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答:照片不合格的原因有:照片非白底(或者背景为白墙,但亮度不够,显示为灰色)、头部(包括头发)因剪裁比例不合适占画面比例过大或过小、面部不正(如俯拍、仰拍、侧脸)、使用修图软件修饰等。
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化浓妆,面部一律不得使用软件进行修图、美颜。考生上传照片将与本人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凡因修图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或考试期间人脸识别无法验证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如考生已上传合格照片,但仍多次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联系考区主管单位进行人工审核。
8.报名笔试/面试,发现名字、照片有误需要更改,怎么办?
答:分以下4种情况处理。
(1)注册完成但尚未提交报名信息前发现的,请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中进行修改、保存。
(2)提交报名信息后处于待审核状态发现的,请考生在“笔试/面试报名信息”取消报考科目,返回“填报个人信息”中进行修改、保存,并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结果。
(3)审核通过未交费状态发现的,请考生联系所报考区的主管单位,申请取消审核。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在“填报个人信息”中进行修改、保存,并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结果。
(4)已交费后发现姓名或报考信息有误的,不能更改。
9.取得一科或多科笔试成绩后,更改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怎么办?
答: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已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须先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否则无法报名面试。申请办法为:考生提前与户籍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毕业证及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历次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单、本人手写的书面变更申请等材料提供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于2025年9月22日-26日报送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造成无法报名当次面试。考生可于面试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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