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37名报名入口于4月30日关闭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优秀教师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经开区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株洲经开区门户网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株洲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五楼西小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
4.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将复印件按①-⑧的顺序整理好):
①《株洲经开区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且粘贴一寸相片);②本人身份证;③本人学历证,本人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⑥职称证书;⑦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和证书;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专业评委小组在考生微型课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面试成绩即微型课成绩,微型课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经开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统一集中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微型课,以加试微型课的成绩高的排前。参照公务员考试相关规定,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查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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