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2年第三批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入口以及报考条件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7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本年度第三批次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一)预报名考生和补考考生共计划鉴定初级50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1400人。
(二)符合补考资格的中级历史遗留考生1678人。(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报名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鉴定考试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可点击“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方网站中“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附件“宁夏鉴定站”名称查看。(考生报名资料模板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
(一)补考考生报名时间:6月16日8时—6月17日20时。
(二)符合补考资格的中级历史遗留考生报名时间:7月18日8时—8月5日20时。
四、报名方式
(一)已预约报名考生:首先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方网站中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
(二)补考考生:需在6月16日8时—6月17日20时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方网站中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三)符合补考资格的中级历史遗留考生:无需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进行报名,需在7月18日8时—8月5日20时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本批次将提前开放所有场次的预约。(★具体鉴定时间以鉴定站短信通知为准。每名考生仅一次预约机会,请合理安排时间,谨慎预约。)
(二维码请查看官网公告)
★逾期未预约或预约成功未按时到场参加鉴定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补考机会,且后期将不再安排补考。
五、鉴定时间、方式及标准
(一)鉴定时间
1.已预约报名考生和补考考生:具体鉴定时间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短信通知及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符合补考资格的中级历史遗留考生:具体鉴定时间以鉴定站短信通知为准。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同时终止考试。
★初级鉴定说明:初级鉴定采取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方式,考生如需线下实操考核请于6月28日前联系鉴定站。“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成绩等同线下实操考核成绩。具体线上考核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补考说明:在首次报名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补考;若双科均不合格的,则需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申报鉴定考核。本次符合补考资格的中级历史遗留考生补考不合格者,若需再次参加鉴定考试,则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报名。
(三)鉴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六、考场规则
1.考生须同时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鉴定短信通知,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人证合一、身份核验及防疫查验,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2.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
3.完成鉴定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4.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理论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
5.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核区域内严禁考生进行录像、摄像、拍照等操作,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7.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
8.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带上自己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鉴定费用
本站免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其他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他区域,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佩戴一次性手套。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体温37.3℃以上者。
2.无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3.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无鉴定短信通知者。
4.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和与病例有轨迹重合者。
5.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者。
6.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者。
★考生需对承诺事项、个人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批次鉴定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宁夏及银川市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一旦生源地发生疫情,或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将立即启动熔断机制,停止相关考生参加鉴定。为确保考生及相关考评、考务人员安全鉴定、规范鉴定,因疫情防控、鉴定程序等因素给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九、地址及联系方式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119号(文萃北街与镇芦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资料模板
一、身份及学历材料
(1)身份证清晰彩照/扫描件(正、反面)。
(2)高中及同等学力以上的学历证书清晰彩照/扫描件。大学专科及同等以上学历请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结果截图,大专以下学历若存在学历遗失的,请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应盖有公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证书清晰彩照/扫描件
学信网认证
大专以下学历若存在学历遗失的,请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户口簿相应页面(学历证明盖有公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二、报考等级相关材料
(一)申报五级/初级工所需材料
符合“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一年(含)以上(或学徒期满)证明,所在单位(应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力部门开具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驻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队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复印件及团(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在职证明(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二)申报四级/中级工所需材料(符合其一即可)
1.符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的考生。提供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同时提供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证明。由所在单位(应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力部门开具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驻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队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复印件及团(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在职证明(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2.符合“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的考生。提供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证明。由所在单位(应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力部门开具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驻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队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复印件及团(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在职证明(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3.符合“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清晰彩照/扫描件;若为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在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三、工作证明及考试承诺书样例
工作经历证明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兹有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自*****年***月入职从事消防安全(相关专业也可)已有**年。
特此证明。
本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仅作为该员工报考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时使用。
单位落款(盖章):
报考人员(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单位公章须为有效章,且可在网上查询到该单位信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此页证明。
鉴定考试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我了解《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于消防行业职业鉴定等级对应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具备(初、中、高)级申报条件。
2.我明确知道“通过伪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将被处以“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禁考2年”的规定,承诺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3.我承诺在参加考试过程中,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考务管理。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接受处理。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有权对报考人员的各项申报条件进行抽查,如若发现考生申报条件与报考等级不符的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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