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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区域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来源:未知 编辑:heling1782426 时间:2023-05-2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0号)要求,可知,陕西区域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具体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0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1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

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全科级别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免一科级别报名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注册计量师(二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全科级别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报考免一科级别报名条件: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考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的,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考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7日17:00;

网络资格核查时间:4月10日至4月18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4月10日至4月19日17:00止。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网上注册

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完成注册。应试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应试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的应试人员,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方可继续报名流程。

(三)网上报名

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应试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考全科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免试一科人员(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证书;报考免试一科人员(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证书。资料上传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资料完成报名。

网络资格核查工作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9-82569584,联系人:耿俊省。

(四)资格核查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状态,网上资格核查工作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网上缴费确认

应试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应试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价费发〔2018〕41号规定,按照一级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收取;二级每人每科68元收取。

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试人员,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十)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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