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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发表时间: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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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类别

报考方式

注册审核

上传材料

现场审核

 

初级、中级经济全部报考人员

  

选择告知承诺制

通过

不需上传材料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18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未通过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需人工核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全部报考人员

不需上传材料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18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日9:00至8月9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1年8月3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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